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湿式电除尘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湿式电除尘器
2、招标编号:XHTC-HW-2016-0213
3、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平度新河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内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所需两台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塔出口设置的“湿式电除尘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锅炉脱硫采用氨法脱硫工艺,脱硫装置按照一炉一塔或两塔(脱硫塔+亚铵塔)进行设计,脱硫塔顶部设置“湿式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载荷作用在脱硫塔体,不另外设支撑。“湿式电除尘器”后设检修烟囱(由脱硫厂家提供)。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证书应明确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具有满足招标项目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等方面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锅炉烟气湿式电除尘器项目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11年1月1日至今该类型项目业绩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6年6月 24日—2016年6月30 日(北京时间,9: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 800 元/套(售后不退);
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7号双福大厦9座1单元1401。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时间:2016年 7月 18 日09:30时
地点:山东省青岛紫丁香饭店会议室(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30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地址: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7号双福大厦9座1单元1401
公司邮箱:qingdaoxhzb@163.com
联系人:赵双双 田园
电 话:0532-67703099 0532-67703088
网 址:http://www.qdbidding.com.cn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