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庆石化公司塑料厂二高压装置空气注入系统热式质量流量计及调节阀采购 | ||||||||||||||||||||||||||
| 项目编号 | 2016-0144238-DQSH-0002285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种类及规模:热式质量流量计及调节阀(一体式)1套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塑料厂二高压装置空气注入系统热式质量流量计及调节阀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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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网内合格供应商(需进行2015年度资质更新);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进口;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仪器仪表类物资; 4、投标人在前期供货过程中未出现过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要求的时间供货等情况发生; 5、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 6、投标人提供产品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的应用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7月01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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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3、招标资料费存入后请及时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2房间换取发票。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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