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双版纳州风景名胜区“傣族园”改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傣族园剧场项目已具备开展建筑工程白蚁防治招标工作的相关条件。招标人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双版纳州风景名胜区“傣族园”改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傣族园剧场项目—白蚁防治进行公开招标,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风景名胜区“傣族园”改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傣族园剧场项目—白蚁防治招标。
2.2项目地点:景洪市勐罕镇傣族园内。
2.3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80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835平方米。
2.4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906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投资5394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总额为7.3万元。
2.5招标范围:
2.5.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白蚁防治施工。
2.5.2维护有效期为十五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协议维护有效期内发现蚁情,由承包人负责无偿灭治。
2.6白蚁防治施工工期要求: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为止,具体以满足该项目白蚁预防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7工程维护有效期: 工程维护有效期1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8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包干单价0.8元/平方米,招标控制价总价7.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资质。
3.3 2012年6月至今应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房屋白蚁防治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2报名人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有平 电 话:2217793
地 址:傣江南酒吧街b3栋澜江8号金江南商务酒店旁
邮 编:6661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维玲
电 话/传真:0691-2195111 13988139711
地址:景洪市勐海路10号(曼景兰古城农业银行正对面)
邮 编:666100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