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乌兰察布市普远热源厂2×70MW热水锅炉脱硫工程项目EPC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改局以集发改投字(2015)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乌兰察布市普远热源厂2*70MW锅炉脱硫工程项目EPC,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两台70MW供热锅炉的脱硫工程EPC。
2.2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2016年07月20日至2016年9月15日,工期为48日历日。
2.3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 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
4.1 报名时间:2016年06月24日至2016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4.2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20层。
4.3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叁套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8)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时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关于自觉遵 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秩序的承诺”的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20层,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 系 人:金作强
联系电话:18347457630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20层
联 系 人:牛凯逸
联系电话:15714843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