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100G16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64MW热水锅炉环保改造(二期)脱硫改造工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64MW热水锅炉环保改造(二期)脱硫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厂区院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2*64MW热水锅炉脱硫改造工程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取得环评手续)、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6年07月18日-2016年10月20日,共9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在投标登记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
(2)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须在投标登记及资格审查时出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9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需提交班子人员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
3、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1、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2、《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需提交班子人员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3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其他
6.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携带企业锁登录"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o)进行电子信息录入(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 1 人、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2013年06月01日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5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7052277
日 期: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