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同济知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同济医院科研大楼实验室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投标人基本条件变更为以下内容: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中包含环保设备制造的;属国家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须取得相应生产制造资质和产品认证书,产品制造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且运行状况良好。有运营管理工业废水的业绩。
(3)所投主要设备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对该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该制造商或代理正式授权投标人投标该设备的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3日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基本条件以本次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