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珠海环保生物质热电接入系统工程施工 已由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404-44-03-012092)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2.2建设规模:变电部分:本期在110千伏三村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kV本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110kV采用户外常规设备。※电缆线路部分:从生物质热电厂至三村站110kV进线间隔止,新建1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4.466km,土建长度4.276km,电缆型号:FY-YJLW03-Z-64/110-1×500mm2。沿生物质热电厂至三村站线路安装环流接地监测系统,路径长4.466km。※通信部分: 在电厂至三村站110kV新建电缆线路建设2条24芯管道光缆,其线路长度为4.466km。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9月3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2016年7月1日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失效);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
3.5业绩要求:无。
3.6信誉要求:无。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0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3号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盖单位公章,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二)。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若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1000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 地 址:广州天河黄埔大道中199号1511室
邮 编:510600 邮 编:510655
联 系 人:赖工 联 系 人:袁回波
电 话:020-85126466 电 话:020-87312802/13533950871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电话:(020)85126110,详见公告附件一《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2016年06月28日
公告附件一
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投诉。
1、投诉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邮编:510600,联系人:梁工,电 话:020-85123110 ,传真:020-85123808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投诉内容及时限
3.1.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3.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3.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3.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4.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4.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4.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6、投诉书格式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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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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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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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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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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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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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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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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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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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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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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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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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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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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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由投标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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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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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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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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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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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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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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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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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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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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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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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元) |
500 |
此处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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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袁回波 |
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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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报名单位凭本表到财务室开具发票。2、为了不影响招标文件费发费开具,请认真填写开具发票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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