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由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采购X[20160602]-1070号],招标人为吉林警察学院,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警察学院节能监控平台建设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6T189(T01)
2.2招标范围:节能监控平台建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警察学院院内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9月05日,共4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
2.6采购预算:17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须承诺该项目中涉及的相关表计(电表、热表、水表等),在项目验收前应具有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3.6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埠施工企业在本地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请于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承诺书、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14日下午 13时00分,提交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警察学院
联系人:许新 联系电话:0431-81108195
办公地址:长春市博硕路13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