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机组脱硫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LK-SCZB2016180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机组脱硫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机组脱硫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工程总规模:略
3、本期规模:略
4、建设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批复。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来,投标人在国内应具有至少有3台220MW及以上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业绩并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完成情况、供货情况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运后经国家权威测试机构测试并出具正式测试报告证明烟尘排放浓度达到设计要求;
4、项目经理、人员要求:投标方脱硫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需提供证明)并至少有2台220MW及以上机组脱硫超低排放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载明项目经理名字),或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项目经理经验业绩数量)。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出具的近三年经济行为未受到起诉情况证明。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较大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质量问题,未列入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安全管理平台黑名单。
7、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特别声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投标人资格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后审条件为准(凡不满足招标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
2、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时工
联系电话:0531-67716596 邮箱:xiangmu1017_ZB@163.com(邮箱为下划线)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xiangmu1017_ZB @163.COM中,邮件标题为“龙口3号脱硫改造-投标人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注意: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代理人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因个人汇款导致的有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61575
3、递交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龙口3号脱硫超低排放改造××事项-投标人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xiangmu1017_ZB @163.COM) ,邮件标题“ 龙口3号脱硫改造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燕子山庄2楼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668号(燕山立交桥西、经十路南辅道,“燕子山庄”牌坊南行)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