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华能营口电厂二期2×600MW锅炉是哈尔滨锅炉厂设计、制造的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采用П型布置、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二期机组进行改造。3号、4号机组分别计划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11月停机检修时实施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代理编号 |
招标范围 |
|
1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电除尘器提效及输灰系统改造工程 |
2016-SB-167 |
HNZB2016-06-7014/01 |
EPC模式,包括对原电除尘器进行增容及完善改造,增加第五电场及输灰等配套设施,本体及内部修复完善、气流分布优化;土建和钢支架完善改造等。 |
|
2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烟气换热器(冷却器、再热器)改造工程 |
2016-SB-168 |
HNZB2016-06-7014/02 |
EPC模式,在除尘器前设置烟气冷却器,将排烟温度由145.0摄氏度降低到90.0摄氏度,在脱硫塔后设置烟气再热器,将烟气温度由47.0摄氏度升高至80.0摄氏度。 |
|
3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及烟道优化改造工程 |
2016-SB-169 |
HNZB2016-06-7014/03 |
EPC模式,拆除现有吸收塔,原址重建一座吸收塔,设置四层喷淋层及一层合金托盘,塔内设置三级屋脊式除雾器,更换现有罗茨式氧化风机为高效离心式氧化风机;拆除GGH;同时进行风道优化改造。 |
|
4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 |
2016-SB-170 |
HNZB2016-06-7014/04 |
EPC模式,包括4台双级动叶调节轴流式引风机及其辅助设备。 |
1.1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电除尘器提效及输灰系统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不少于10台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电除尘器改造或新建项目成功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性能试验报告和用户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1.2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烟气换热器(冷却器、再热器)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20台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低低温省煤器 (含WGGH)投运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性能试验报告和用户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1.3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及烟道优化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具有10台3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超净排放投产业绩(超净排放为满足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3且不设置湿式电除尘情况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mg/Nm3的已投产项目业绩,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20台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1.4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机组引风机供货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在其他平台上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6月28日09:00起至2016年7月3日17: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参与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6月28日09:00起至2016年7月3日17:00止,将详细的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二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标段划分发至下表邮箱方可视为成功参与本项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详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 |
|
1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电除尘器提效及输灰系统改造工程 |
hnzbgfxz3@163.com |
|
2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烟气换热器(冷却器、再热器)改造工程 |
hnzbgfxz2@163.com |
|
3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及烟道优化改造工程 |
hnzbgfxz1@163.com |
|
4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 |
hnzbgfxz6@163.com |
2. 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如下:
|
项目名称 |
标书费 |
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如下项目编号 |
汇款信息 |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电除尘器提效及输灰系统改造工程 |
1000元 |
HNZB201606701401 |
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如下: 开户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账号:7241 3101 8260 0026 819。 汇入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成功后请务必将汇款凭证发至上表所划分的邮箱(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否则无法开通招标文件下载通道。 |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烟气换热器(冷却器、再热器)改造工程 |
1000元 |
HNZB201606701402 |
|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及烟道优化改造工程 |
1000元 |
HNZB201606701403 |
|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 |
1000元 |
HNZB201606701404 |
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816916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2.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A座22层)。
联系方式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1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电除尘器提效及输灰系统改造工程 |
刘 朝 |
18633062835 |
|
2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烟气换热器(冷却器、再热器)改造工程 |
赵建亮 |
18561162315 |
|
3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及烟道优化改造工程 |
刘 朝 |
18633062835 |
|
4 |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 |
陈琴刚 |
18032061857 |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6月28日
附件:
1.报名表;
2.业绩汇总表(详见公告附件)。
附件1:
华能营口电厂3号和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
报名表
|
序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
投报标段: |
||
|
1 |
企业性质 |
|
|
2 |
经营范围 |
|
|
3 |
技术来源 |
|
|
4 |
法定代表人 |
|
|
5 |
设计许可证 |
|
|
6 |
制造许可证 |
|
|
7 |
其他资质证 |
|
|
8 |
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
|
9 |
附件 |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的报名材料。 |
附件2-1、附件2-2、附件2-3、附件2-4均为业绩统计表,详见公告附件。
备注:
1.请严格按照上表的格式填写内容,并保证所填表格的完整性,否则影响报名审核的评价。
2.如有业主单位的评价,请在备注中注明,并在详细报名资料中附业主单位评价意见,此项内容将作为投标单位业绩评审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