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13]233号)、《关于加强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筑〔2013〕45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法的通知》(尤政文[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尤发改投[2013]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尤政文[2014]19号)的规定,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决定将本次公告的一河两岸河滨景观工程及房屋立面改造、仿古天桥、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活动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人名称: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招标项目名称:一河两岸河滨景观工程及房屋立面改造、仿古天桥、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设计项目;
3. 招标项目地址:青印桥至情人桥段、沿河北岸1#楼至9#楼、七中门口、文公小学门口、水南环城路原农机培训中心等。
4. 拟建工程投资额:约8000万元;
5. 工程规模、结构类型: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6. 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否
7. 是否中央投资项目:否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代建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召开本项目开标会)。
□施工图审查招标
□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1 、招标人公布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包干。
2 、标书售价严格按照尤发改投[2013]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暂定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三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诚信登记且诚信备案检查合格的招标代理企业。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 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6年6月29日9:00起至2016年7月1日16:00止(工作日),逾期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 报名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
⑶ 联系人:小严 ,电话:6305195 ;
六、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 时间:2016年7月1日16:00;
2. 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3. 监督部门: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七、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 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书原件。
未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或未提交比选申请书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 对提出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 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4. 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名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
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招标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福建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 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6. 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7. 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确定,并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中选通知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将及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中选结果。
八、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选通知书约定时间签订代理合同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 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