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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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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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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有效期至: 2016-07-1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6-30 12:2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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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约 16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提供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评价服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0000万元。本项目可能涉及国外贷款,需考虑国家针对国外贷款的相关规定以及评价要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

资质要求

人员

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468-01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
影响、节能、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服务一标段

15

日历天

30.00

一标段(安全评估服务):新建燃气锅炉房65座,总计装机容量1458t/h;配套高压燃气管线190.3公里,城市门站3座,调压场站4座及LPG储配站1座;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呼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468-02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
影响、节能、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服务二标段

15

日历天

40.00

二标段(环境影响评估服务):新建燃气锅炉房42座,总计装机容量1458t/h;配套高压燃气管线190.3公里,城市门站3座,调压场站4座及LPG储配站1座;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

呼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468-03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

影响、节能、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服务三标段

10

日历天

10.00

三标段(节能评估服务):新建燃气锅炉房65座,总计装机容量1458t/h;配套高压燃气管线190.3公里,城市门站3座,调压场站4座及LPG储配站1座;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

呼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468-04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四标段

10

日历天

10.00

四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新建燃气锅炉房65座,总计装机容量1458t/h;配套高压燃气管线190.3公里,城市门站3座,调压场站4座及LPG储配站1座;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一标段 注册资金无限制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二标段 注册资金无限制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三标段 注册资金无限制
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安全、环境影响、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四标段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过燃气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过燃气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过燃气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过燃气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最多可以有两个标段同时中标;
(4)各标段投标人须开标前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工作。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
(二)报名时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四)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香路2号)四楼大厅诚信入库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四)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6 年 7 月 7 日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其他说明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23号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
11层1102室
邮 编:010030 邮 编:010020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人:刘红娜
电 话:13804716233 电 话:0471-6235889/6235886(fax)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upxz@163.com
日 期: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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