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扶绥县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搬迁建设项目厂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GXXY-20160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宇
项目联系电话:0771-61009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扶绥县松江路2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1-7510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宇0771-61009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搬迁建设项目厂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字[2016]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扶绥县茶柳立交东面、麻纺厂(湘桂铁路)南面
建设规模:管网敷设总长约2500米,管径为300dn-500dn;
合同估算价: 约4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管道的敷设及道路恢复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含其它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2000 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