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名称: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双岭村境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焚烧处理和余热发电设施及配套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2400吨/日,其中:考虑到合并南昌市污水处理产污泥处置需求,本项目附带焚烧处理100t干化污泥(含水率40%),污泥掺烧比例为4.3%(控制在5%以内);
4、项目总投资:约111840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及修改完善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及估算、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计任务书》。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 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座处理量在2400t/d(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机械炉排炉)的设计业绩(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主持设计人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结构主持设计人须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5)本项目拟派设计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花名册(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及社保缴费发票。(社保证明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
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持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述资料均需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6年6月 30日——2016 年7月6日每天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购买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刘涛/159070951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联 系 人:甘泉/0791-86353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