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 昌吉州人民医院儿科综合病房楼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2 、建设地址:昌吉市 21 号小区
3 、项目规模:功率 7.5Kw 风机 2 台;潜污泵 ( 切割型 )2 台;沉淀池排泥泵 2 台; 8mm 钢制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本体 1 套;废气除臭过滤器 1 台; 6mm 不锈钢制机械格栅 1 套;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 ( 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 ) 消毒加药装置 1 套;自动控制柜 ( 人机界面 )1 台;高效斜管沉淀器 1 套;推流式潜水搅拌机 1 套;工程配套生物池填料、管材、阀门、电线及电缆。(详见清单)
4 、结构类型: /
5 、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 163 万元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工期要求:计划 2016 年 7 月 30 日 开工, 2016 年 9 月 17 日 竣工。总工期 50 天(日历日)。
8 、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9 、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并由当地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进行综合(水、气、噪音)监测验收(监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10 、招标范围:施工: 污水处理系统 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 、投标人在 “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 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10:00 时—— 2016 年 7 月 5 日 20:00 时 (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 在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报名。(昌吉市工商局三楼,北京南路 27 号)。
3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提供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复合粉 ( 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 ) 消毒设备及消毒粉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提供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 ( 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 ) 消毒设备及消毒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4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 CJ20160764 施工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7 月 5 日 23 : 59 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行号: 105885000041 账号: 65001620400052502518 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到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施工 1000 元 / 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杨锐 0994-23343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鑫 席双 0994-2522399
监督电话: 0994-2338141 (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0994-2525207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