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都区龙冈镇污水处理厂及厂外管道工程监理服务
3、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境内
4.2工期安排:15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进度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4.3质量要求: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招标内容:盐都区龙冈镇污水处理厂及厂外管道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污水处理日处理2000 m3/d。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及其以上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6.2拟投入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资质和要求:
6.2.1.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6.2.2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和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类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1名,具备机电类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1名。
6.2.3监理员的资质和要求: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员及以上资格,至少2名(市政、建筑各一名)。
6.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000 m3/d以上的类似污水处理厂的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投标时,需提供工程委托合同原件。
6.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项目组成人员、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总监,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均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6.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7月1日8:30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9:00时。
10、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1992000。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玲
联系电话:13327982159
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慧敏
联系电话:15366554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