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答疑
疑问一:本工程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技术力量中有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招标师评分,但按照我国国务院关于取消47项职业资格文件,其中取消了“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个事项”的规定,建议取消该条款。
答:取消招标师,请从新获取招标文件。
疑问二:本工程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技术力量中有要求提供注册所在地的办公面积在600m2以上(含600m2)得5分,400 m2-600 m2(含400m2)的得4分,200 m2-400 m2(含200m2)的得3分,100 m2-200 m2(含100m2)的得2分,100 m2以下的得1分。从未见过设置办公场所的要求,此要求不合理,建议取消该条款。
答:取消该条款,请从新获取招标文件。
疑问三:本工程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企业荣誉中有要求企业在2011年1月1日以来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诚信企业”的得2分,获省级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的得1分,获市级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的得0.5分。此项荣誉累计计分不超过4分。获有诚信企业的投标单位稀少,且工商行政部门不是主管部门,此要求有排他性,建议取消该条款。
答:取消该条款,请从新获取招标文件。
二、变更通知
1、本工程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7月19日下午17时00分;
其他招标事宜详见答疑后的招标文件,请个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