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5]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国家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40%及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锅炉房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锅炉房改造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内。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工期41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锅炉房改造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 “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资质有效)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应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4.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登记信息。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财务要求:2013年-2015年状况良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 时,到长春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等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率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若联合体投标报名的,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上述第(1)、(2)、(3)项材料。
4.2投标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公司(长春市百草路289号)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是,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招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刘利
电 话:0431-88798223
招标公司: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百草路289号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翟晓丽 邹航
电 话:0431-88942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