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热电厂锅炉干渣机系统碎渣机改造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东河区东部的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厂址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距东河区12公里、距包头机场15公里、距铁路包头东站12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4、招标内容:
此次招标人拟订的招标范围为包头铝业热电厂锅炉干渣机系统碎渣机检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FZB012607-10
5、资质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
5.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投标单位应具有ISO—9002认证资质。
5.2.2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2.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
5.2.4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
5.2.5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5.2.6投标单位具有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检修资质。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埠投标人可发送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进行报名,将通过EMS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本人除外、需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5)与本项目相应的资质;
(6)近五年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7)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和Word版;
7.2 报名时间:自2016年7月3 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7.3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科技楼(现工会楼)203室。
7.4招标文件发售
7.4.1时间:2016年7月3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
7.4.2标书费:
标书费:400元,售后不退(开票形式:只能开收据或普通发票)。如需邮购,可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人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8、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科技楼(现工会楼)208室。
八、标书款办理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铝业园区支行 户名:陈素英
账号:6217 0004 2000 8534 384
汇 入 地:内蒙古包头市
招 标 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科技楼(现工会楼)203室
联系人:段文超
电 话: 0472- 6935677 传 真: 0472- 6935010
E-mail:2779056500@qq.com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2016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