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第1条由锅炉设备制造商须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更正为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更正为2016年7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二、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
电话:024-62571057-607
传真:024-6257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