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东湖初级中学直饮水装置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2 、采购的货物名称及数量:商务净水器6台,壁挂式管线机65台。
3 、采购预算:24万元。
4 、 资格条件及要求:
(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从事直饮水设备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近三年(2013年6月-2016年6月)校园饮水机项目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8万以上的合同书原件(含货物清单及报价)及该项目付款发票的复印件。
(2)特殊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是饮水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中国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壁挂式管线机的3C认证。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13-2015年之间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检验合格的水质报告。
(3)资格资料: 开标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进行审查:
① 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从事直饮水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近三年(2013年6月-2016年6月)校园饮水机项目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8万以上的合同书原件(含货物清单及报价)及该项目付款的发票、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中国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壁挂式管线机产品的3C认证、2013-2015年之间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检验合格的水质报告、制造商(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2016 年7月4 日—2016年7月6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00时,报价供应商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经营范围包括饮水设备)执照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300元。
6 、报价截止时间 :2016年7月8日14时30分整,逾期不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 年7月8日14时30分整,逾时将视为自动放弃,地点: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1313)会议室。
8 、货款支付方式: 所有货物安装及调试完后支付合同金额90%,剩余10%留质保金,乙方在质保期内认真履行质保义务、责任前提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两年。
9 、 答疑与澄清: 报价供应商对该项目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在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17:00时)前以书面或邮件(358609848@qq.com)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报价供应商公布答疑文件 。对于在 询价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 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东湖初级中学
联系人:温正洪
联系方式:180623895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0717-783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