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AB201607030202
2、项目名称:攀钢钒轧钢循环水系统水处理药剂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攀钢钒轧钢循环水系统水处理药剂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60728至20170831
3.2.6、交货地:指定地点
3.2.7、付款方式描述:实行先货后款 , 以货币/ 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价,委托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标底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 2、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确定中标人,若单项报价存在较大偏离,在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投标人提出澄清与回应。 3、若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应立即转为竞争性谈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按不高于预测价(目标价)可以成交。 4、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人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委托人承受范围,委托人有权否决。 5、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价格真实有效,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到攀钢钒能动中心和热轧板厂进行现场技术交流、实地了解水质等情况,并签订技术协议。鉴于上述情况,我部建议该标的招标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且投标时必须上传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的技术协议。 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或成交,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或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8%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 7、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赔偿。 8、禁止《供应公司2016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投标。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07-03 16:00:00至2016-07-26 10: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标书费100元,保证金5000元,中标服务费收取额度按招标文件中标准执行。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通用材料供应部
联系人:杨碧清
电 话:0812-3390674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罗珊
电 话:0812-3381952
传真:0812-3381894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账 号:51001885136051508776
2、项目名称:攀钢钒轧钢循环水系统水处理药剂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攀钢钒轧钢循环水系统水处理药剂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 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一循环泵站循环水系统药剂 | 365 | 元/天 |
| 2 | 十水站循环水系统药剂 | 365 | 元/天 |
| 3 | 轨梁水处理站循环水系统药剂 | 365 | 元/天 |
| 4 | 加热炉水处理药剂 | 365 | 元/天 |
| 5 | 集中净环水处理药剂 | 365 | 元/天 |
| 6 | 层流冷却水处理药剂 | 365 | 元/天 |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60728至20170831
3.2.6、交货地:指定地点
3.2.7、付款方式描述:实行先货后款 , 以货币/ 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价,委托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标底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 2、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确定中标人,若单项报价存在较大偏离,在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投标人提出澄清与回应。 3、若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应立即转为竞争性谈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按不高于预测价(目标价)可以成交。 4、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人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委托人承受范围,委托人有权否决。 5、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价格真实有效,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到攀钢钒能动中心和热轧板厂进行现场技术交流、实地了解水质等情况,并签订技术协议。鉴于上述情况,我部建议该标的招标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且投标时必须上传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的技术协议。 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或成交,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或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8%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 7、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赔偿。 8、禁止《供应公司2016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投标。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07-03 16:00:00至2016-07-26 10: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标书费100元,保证金5000元,中标服务费收取额度按招标文件中标准执行。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通用材料供应部
联系人:杨碧清
电 话:0812-3390674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罗珊
电 话:0812-3381952
传真:0812-3381894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账 号:51001885136051508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