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村美岭头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1.2.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 25个日历天;
1.3.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1.4.资金来源: 自筹 。
1.5 本次招标内容:在现状条件下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要求完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全厂自流平地面施工,施工面积约2658㎡,施工要求及技术详见附件1。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单位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四楼基建部)报名并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免费领取;投标单位也可以将投标函(包括投标人名称、拟投合同包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2143301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报名函后,将招标文件免费发送给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备至少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卸料大厅自流平地面施工业绩。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厂一楼会议室)
招标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厂
电话:0595-22503948、13685927462 传真:0595-22503949
联系人: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