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邢台县龙冈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 已由邢台县发展改革局以邢县发改行核字[20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龙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邢台县龙冈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
1.2 项目实施地点:分两区建设,南区位于羊范村东南300米,北区位于邢左公路以北德阳大道以东。
1.3 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1万吨/日(南区0.5万吨/日,北区0.5万吨/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3.5公里。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3333公顷,其中南区1.3333公顷,北区1公顷。总建筑面积2468.93平方米。安装设备63台(套)。
二、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的编制及论证、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2.2 设计周期:70日历日(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4.1.1、为确保本项目设计周期,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签署设计周期承诺及不围标、串标、挂靠等承诺(承诺签署联系人及电话:郑经理 15132907882)。
4.1.2、签署承诺书后,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邢台县人民大街与豫让路交叉口东行60米)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地点为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龙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15132907882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丽红
联系电话:0311-8533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