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从发改投[2012]430号批准,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现对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流溪河林场辖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包括:建设覆盖流溪河林场辖区内的黄竹塱第一生产队、三棵松村、新群第一生产队、谷星第一生产队、温塘肚村及场部工程共6个设施点,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量120L/人·d,以村(或点)为单位分散治理。
2.3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工程造价: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造价约282.44755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在册人员;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需持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5安全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架构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拟投入的人员必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陆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参保的查询路径;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亲自携带4.2款所列材料及相关原件于2016年 7 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不用装订);(2)投标申请公函(按附件二格式);(3)投标申请人声明(按附件三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复印件;(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8)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9)拟投入本工程架构的主要人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陆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参保的查询路径;(10)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①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否则不接受报名。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图纸费300元/套,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
4.4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IC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8.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投诉电话:020-87844103 地址: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9.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10.其他注意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人民币,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缴纳,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其他有关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 梁先生
电 话:020-87844103
传 真:020-878441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邝工
电 话:020-37907789
传 真:020-37907789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投 标 申 请 公 函
致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投标的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投标工作,并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人民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根据从发改投[2012]430号批准,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现对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流溪河林场辖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包括:建设覆盖流溪河林场辖区内的黄竹塱第一生产队、三棵松村、新群第一生产队、谷星第一生产队、温塘肚村及场部工程共6个设施点,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量120L/人·d,以村(或点)为单位分散治理。
2.3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工程造价: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造价约282.44755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在册人员;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需持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5安全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架构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拟投入的人员必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陆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参保的查询路径;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亲自携带4.2款所列材料及相关原件于2016年 7 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不用装订);(2)投标申请公函(按附件二格式);(3)投标申请人声明(按附件三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复印件;(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8)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9)拟投入本工程架构的主要人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陆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参保的查询路径;(10)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①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否则不接受报名。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图纸费300元/套,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
4.4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IC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8.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投诉电话:020-87844103 地址: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9.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10.其他注意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人民币,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缴纳,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其他有关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 梁先生
电 话:020-87844103
传 真:020-878441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邝工
电 话:020-37907789
传 真:020-37907789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 件 |
|
|
|||
|
2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 件 |
|
|
|||
|
3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 件 |
|
|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原 件 |
|
|
|||
|
5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
6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
7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
8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
9 |
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
10 |
拟投入本工程架构的主要人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陆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参保的查询路径 |
|
原件备查 |
|
|
|||
|
11 |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
|
原 件 |
|
|
|||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投 标 申 请 公 函
致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投标的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投标工作,并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人民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