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邯郸市沁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邯郸市园林局
工程地点:邯郸市区
建设内容:邯郸市沁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邯郸市沁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
工程招标范围:沁河(6号坝-5号坝)段和京广铁路东墙-滏阳河口段。 沁河(6号坝-5号坝)段、京广铁路东墙-滏阳河口段由于两岸已护砌,本段只做清淤及河岸破损处的修补工作,其中沁河(环城西路-人民路)段河东岸需修建道路及相应雨污水管道等工程的施工。
投标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成员)
资格审查方式:后 审
合同估算价:约 50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沁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已由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邯发改投资【2009】8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邯郸市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邯郸市区;
(2)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沁河(6号坝-5号坝)段和京广铁路东墙-滏阳河口段。 沁河(6号坝-5号坝)段、京广铁路东墙-滏阳河口段由于两岸已护砌,本段只做清淤及河岸破损处的修补工作,其中沁河(环城西路-人民路)段河东岸需修建道路及相应雨污水管道等。
(4)合同估算价:约5000万元;
(5)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7 月 8日至2016年 7月 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进冀(市)企业备案书(外省(市)企业除办理进冀备案外,还需办理进市备案,若联合体任何一方属外省(市)企业的也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回执单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平台刷卡报名。
4.2注意事项:(1)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需单独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名称统一使用“牵头人”、
“成员”。
(4)本次招标应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详见冀建办【2013】11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园林局
地 址:中华北大街80号
邮 编:056002
联 系 人:石维强
电 话:1301320653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民生路66号嘉鲤小区南区9号商业办公楼02单元12层
联 系 人:王菲
电 话:0310-3012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