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金溪镇、黎水镇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 黔江发改委函[2015 ] 631 号、黔江发改委函[2015]476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重庆市黔江区绿奥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环保专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 金溪镇、黎水镇。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 黔江区 金溪 镇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约 3051米,入户支管2000米 。 总 投资约 386 万元。二标段 黔江区 黎水镇 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约 1726 米。 总 投资约 130 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一标段为 1 5 0 日历天,二标段为 9 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2013年至今有类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3.3 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qjdtc.com/ ),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qjdtc.com/ )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黔江区绿奥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黔江区 正阳工业园区金龙路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023-7933778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 胡女士
电 话: 023—67715235
传 真: 023—67715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