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谷创业园研发大厦A座室外雨污水管道及路灯工程施工已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高新区发改备字【2011】 005号,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谷创业园研发大厦A座室外雨污水管道及路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电谷创业园研发大厦A座室外雨污水管道及路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规划徐庄路以北,规划风能街以东
工程造价:约23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计划工期:71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报名无效),并同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唐山宏远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公示的通知冀建市〔2015〕3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中规定不得出示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页版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版)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邮 编:071051
联系人:孟英杰、曹坤
电 话:0312-3108821
传 真:0312-3108812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号楼8号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 李会玲
电 话:0315-5923069
传 真:0315-5923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