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改造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住建局2016年节能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金海机械厂住宅楼、畜牧住宅楼(东安超商后院)、东关7#楼(东环路万达对过电线电缆厂住宅楼)、水泵厂6#楼(中医院西路北)、青园3#楼(北环路光彩幼儿园西路南)。
2.3建设规模:金海机械厂住宅楼建筑面积2770.04平方米、畜牧住宅楼(东安超商后院)建筑面积3958.01平方米、东关7#楼(东环路万达对过电线电缆厂住宅楼)建筑面积2910.26平方米、水泵厂6#楼(中医院西路北)建筑面积4690.30平方米、青园3#楼(北环路光彩幼儿园西路南)建筑面积1026.48平方米,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5355.09平方米。
2.4概算投资:490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95天。
2.7招标范围: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居住建筑采暖系统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配套设施改造、小区硬化恢复改造、自来水表出户改造等施工图所涉及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代理部(兆康街东段路南)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3 日9:30 时,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韦长怀
地 址: 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宁书会
电 话: 0315-7635758
招标代理机构: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宪贵
地 址:迁安市兆康街东段路南三楼招标代理部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李坤
电 话:0315-7638926
传 真:0315-7638926
2016 年 7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