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
(2)、 工程内容:污水管道建设,包括DN1000钢砼Ⅱ级管832m,D1020*12涂塑复合钢管45m,D920*12涂塑复合钢管60m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186.18万元;
(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 工期要求:90个工作日,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二、参加投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检)员 1人等,且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当地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册并注明缴费期间、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7)、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均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工程付款方式:3:3:4模式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3.60万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4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5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部分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补齐),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6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11日至2016年07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 、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 、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 、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4)、 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5)、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与达阳路交汇处西北角万成尚景11#楼104门市、联系电话18036303862)。
招标人: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祥
地 址: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8511560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翔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
联系电话:18036303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