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YCKFQ— 63(2016)
二、项目名称 : 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铲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铲车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 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 。
五、质量标准: 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 并符合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 16 万元 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采购人就本项目所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铲车生产厂商,或该生产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 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八、招标文件发放
6.1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 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
6.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叁佰元整(300 元 ),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九、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6年 8 月2日9:00时整 。由 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会议室(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十、开标时间: 2016年 8 月2日9:00时整。
开标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会议室(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
十一、 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元 。
2.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3.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新都支行
帐 号:10429201040003094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同时,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 ,并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采购人指定帐户),于本项目 交货 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无息)。
十三、招标联系人
采购人 : 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华
联系电话: 13914641366
地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3号 。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 13914646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 89 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 17 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