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NBITC-20161342G磋
二、项目概况:
注:供应商必须对序号1-1至序号1-2同时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省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7月15日16: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采购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或进行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0154800000191
网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3、购买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2日09时0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07月22日09时00分。
九、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其他事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采购;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4、未购买磋商文件者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韩洋、周世雄
联系电话:0574-87224347、87307605
传真:0574-87198579
采购人名称:象山影视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县影视城内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74-65886015
二、项目概况:
|
子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数量、期限 |
最高限价 |
|
1 |
1-1 |
污水设备采购安装 |
1批 |
人民币160.00万元 |
|
1-2 |
委托运行服务 |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省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7月15日16: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采购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或进行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0154800000191
网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3、购买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2日09时0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07月22日09时00分。
九、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其他事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采购;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4、未购买磋商文件者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韩洋、周世雄
联系电话:0574-87224347、87307605
传真:0574-87198579
采购人名称:象山影视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县影视城内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74-65886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