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磐石镇河北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乐发改投资 【2015】25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乐清市磐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乐清市磐石镇河北村。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建安费约676万元;铺设UPVC管道9700米,HDPE双壁波纹管13476米(污水管7976米,雨水管5500米),PE实壁管231米,500mm*500mm砖砌方形污水检查井123座,Φ6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432座,Φ7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158座,Φ10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69座,偏沟式单篦砖砌雨水口550座。
招标内容、范围: 路面拆除、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等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工程质量: 合格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创乐清市文明标化工地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 www.yqztb.gov.cn 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 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日10: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招标单位: 乐清市磐石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