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遵化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
遵化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
遵化市水务局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遵化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
(3)项目内容:沙河干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北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魏进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4)项目特许期:12年(含2年建设期)。
(5)总投资:约15.5亿元。
五、采购需求及内容
本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在参与投标的境内、外企业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与遵化市水务局签署《PPP合作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遵化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合作期届满后的移交工作。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七、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八、申请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若是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应满足上述要求(以经审计的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十、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目前无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涉诉案件。
十一、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注:含牵头人)具备上述资质即可。
十二、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城市防洪)及以上资质,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注:含牵头人)具备上述资质即可。
十三、申请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注:含牵头人)具备上述资质即可。
十四、申请人提供自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投资、建设、运营(以上三种方式满足一种即可)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中水及再生水利用、生态修复、河道治理、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等)的一个合同业绩。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注:含牵头人)满足该条件即可。
十五、以联合体参加的,应当提交联合体意向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意向书应包含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并指明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意向书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盖章。联合体经资格预审报名确定后不得修改。
十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十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下述规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a)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其他注册文件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b)申请人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c) 申请人所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甲级(城市防洪)及以上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
d)联合体意向书(联合体适用,格式自拟);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亲自报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行确定,旨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个人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f)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须留存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成功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收据或发票为准。
(5)请务必在报名前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常仁洁。电话:010-88354433,13720091536。传真:010-88414050。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9日9:00至10:00时。
(2)递交方式:派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9日10:00时整。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五套,电子文档两套(U盘)。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遵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遵化市北火车站小区东方广场对面遵化市建设局院内)。(派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
十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遵化市水务局
联系人:唐继柱
电 话:15373580180
详细地址:遵化市海都南道9号 邮 编:064200
(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仁洁、李硕
电 话: 010-88354433
传 真:010-88414050
Email: lisure@chinabidding.com.cn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开户账号:711251018260008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