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新宜康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已由乌热行办以【201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新宜康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宜康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址:新疆医科大学校园内
2.3 建筑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投资额: 760 万元。
2.5 计划工期: 40天;
2.6 本工程招标为1个监理标段
2.6.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及监理
(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总监理工程师在网上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换。
6.报名及文件发售地点:西虹东路铁通大厦6楼
7.联系方式: 15299121621 联系人:任广文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