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整改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ZC2016-5072Ag-63424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潜水搅拌器、潜水推进器、内回流泵、回流泵、提升泵等工艺设备。
5、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保障产品质量及供货周期;
3、 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投标人具有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厂家唯一专项授权,二级授权无效。
5、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在国内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6、代理商应提供近3年不少于2项相关设备污水处理运行业绩。
7、承包人提供的设备采用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 制造厂应至少具有20年生产历史,制造厂应提供5年不少于3个工程的类似设备的运行业绩。
8、投标人需提供拟投产品与厂区现运营设备的适用性证明;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1、报名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授权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壹套。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3、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 月 18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由西门进)。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污水净化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
联系人: 丁女士
电 话:0375-7085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