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锅炉排污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锅炉排污系统改造项目
2.2项目性质:改造项目
2.3招标范围:锅炉排污系统
2.4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16年8月10日,计划竣工2016年11月25日,工期108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至少1例)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不少于三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近三年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不少于三项业绩(2013年至2015年每年至少1例),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8月4日13时30分整。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联系电话: 0431-85123365
联 系 人: 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账号:4200222409200014843 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
联 系 人: 曲女士 电 话: 0431-85908804
电子邮件: 177074471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