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程运输及装卸设备动力改造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2]468号、川发改环资[2015]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家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及充电设备采购(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2]4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机场。
2.3项目规模:更新改造双流机场152台现有生产保障车辆为纯电动力生产车辆,其中:更新安全巡逻车、拖车、叉车、摆渡车、牵引车、客梯车、传送车等148台;摆渡车4台,建设电动车充电站2座。
2.4项目总投资:9115.81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家补助资金。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范围为购置5台纯电动摆渡车及配套充电设施5个。
2.7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当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出具投标车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将授权给1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拟供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2000(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拟供设备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许可证或民航局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飞机制造商颁发的无技术障碍证明(NTO)。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在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3号楼11楼)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有效社保证明等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 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0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在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3号楼11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8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机场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28)85205197
传 真:(028)8520519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3号楼11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周乐
电 话:028-85175266
传 真:028-85195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