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汉南路266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合同正式签订后,至2017年1月26日全部完工(包括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配合完成)。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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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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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TZB-16-020-017 |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及附属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
北疆电厂二期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及附属系统建筑、安装、单体调试,分系统及整体调试的配合,防腐、保温(含阀门罩壳)、油漆等。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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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行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能源局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为准);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投运工程业绩(必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页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7、上述资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分包商的投运业绩,不接受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出具相关投运证明文件。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具体业绩和工程承包范围。同时,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页及有关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提供资料如有不实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B …+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银行账号:7111310195700004710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10-63368582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琮
电 话:010-63369327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正猛
电 话:13389976818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汉南路266号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
2016年7月12日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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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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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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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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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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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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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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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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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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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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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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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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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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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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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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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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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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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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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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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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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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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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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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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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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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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