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3#炉外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吸收塔搅拌器
招标编号:0677-N160621-909/S
二、招标内容:吸收塔搅拌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若为国内生产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同等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且代理进口品牌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约合同的能力;
5、具有运行良好的相似炉型和规模的脱硫工程供货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母公司的投标人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费用:
时间:2016年7月19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11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8: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8: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六、项目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刘俊青
联系方式:0635-2185868、18663576108
传真:0635-2185856/2185876
邮箱:18663576108@163.com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直接购买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
2、电汇方式: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银行行号:304471042405
【采取电汇或打卡方式购买的,请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将资质文件及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发至18663576108@163.com ,资质审查通过后将电汇底联(打卡回执)扫描发送至18663576108@163.com】
保证金退还:范会计0635-2189869(汇票、电汇)
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秦会计0635-218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