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离心式煤气压缩机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名称: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离心式煤气压缩机
2.招标内容:
离心式煤气压缩机,1套。
3.简要技术要求:
排出流量:≥750 Nm3/min;
排气压力末级排气:0.60MPa(G);
工艺气体质量:100%无油。
4.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20天(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本设备所需基础条件,8个月内货到项目现场,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人必须具备当今国际先进、成熟、可靠的离心式工艺气体压缩机生产技术,拥有独立的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有能力为项目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
7.3 投标人须具有750Nm3/min以上离心式压缩机的设计、制造及集成能力。其核心部件压缩机机头及齿轮传动机构,必须是当今国际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
7.4 投标人须提供近十年(从2005年1月1日起)内处理相同或类似工艺气体,并稳定运行3年以上的10台套同规格或相近规格(大于500Nm3/min)的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或考核验收证明复印件。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盖公章),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每天9:00-16: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8月4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1号楼7层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 系 人:张艳霞
电 话:138108217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系人: 阎冬、齐枫
电话: 010-62688240,010-62688385
传真: 010-62688250
邮件: yandc@sinoste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