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道里集中供热二期扩建项目(一)热水锅炉与热网工程项目已由哈发改核准【2014】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与一期北线联络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集中供热二期扩建项目(一)热水锅炉与热网工程-(二期与一期北线联络管工程)
2.2建设地点: 华能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供回水厂区联络管道930米;管材材质:Q235-A;管径为:DN 600管
2.4计划工期: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9月14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般纳税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投标人承诺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2)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安全员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
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 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投标承诺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外网(http://www.hljzxzb.com/)下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362803-8106
传 真:0451-82362802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010155100001712
2016 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