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环保在线监控与会商系统升级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环保在线监控与会商系统升级项目可研暨初设方案的复函》(闽发改网数字函〔2016〕35号)批准建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环境信息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6]67号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可以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本项目含三个合同包,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一个投标人对一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 年 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包1人民币四万捌仟元整;包2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包3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6年8月 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30分开始接收)送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 8月 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91-883673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工、游工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919 0308 4510 501。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 省环保在线监控与会商系统升级工程 包X (注:包X为包1或包2或包3,如投标人投两个包以上的要注明投哪些包)”的投标保证金,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