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垃圾填埋场第二库区项目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垃圾填埋场第二库区项目
2.2工程规模:垃圾填埋场第二库区长262.58米,宽103.93米,深5.70米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院内
2.4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授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同时办理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招标人:泊头市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
办公地址:泊头市文庙镇齐堰村
联系人:张成杰 0317-8361162
王 勇 0317-8361161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大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