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绿化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2 投资规模:约100万元;
2.3 工 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7月18日- 2016年07月22 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2-26680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0392-3268828
电子邮箱:188392782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