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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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年采购 数量 |
到货形式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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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碱 |
1440吨 |
罐车运输 |
浓度为30-32%,为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1.328-1.349,熔点318.4℃,沸点1390℃ |
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分批供货。
(二)交货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污水处理厂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的投标人,经销商需要指定生产厂家;
(二)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碱性腐蚀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如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需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
(三)需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四)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
(六)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07月18日——2016年07月22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 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一)报名
请登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填写投标报名表格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扫描件。
(二)购买
1.现场购买:在发售期内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2.邮购:在上传(一)报名资料的同时上传购买文件汇款凭证(办理汇款时,附录中注明“标书款,立项号SW154001”)及开票信息(如开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的扫描件。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内。
3. 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一般纳税人证 明(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或“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③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 发票。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9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王颖、申少帅
联系电话:010-53105825/010-53105823
传 真:010-53105858
电子邮件:chinabrr0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