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柳州卷烟厂动力车间除尘房内非防爆电气设备改造
项目编号:GXDYZB16-078
招标内容:根据柳州卷烟厂生产安全需要,对卷包除尘与干冰线除尘区域的非防爆电机进行改造,更换为防爆型减速电机,电机配套开关也更换为防爆型隔离开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所在地为广西或在广西区内设有办事处。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2.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2.6投标人所投防爆型减速电机产品需具备EU94/9EC(ATEX100a)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须提供防爆型减速电机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0室)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2单元401德元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0室
邮 编:545001
联 系 人:刘倩
电 话:0772-2805114
传 真:0772-2805114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八一支行
账 号:45001623850059678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