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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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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有效期至: 2016-07-2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7-19 17:3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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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名称: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二、项目编号:RHZC2016-102ZG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概况:
3.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择优采购社会资本方。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中选社会资本与阜康市政府授权机构在阜康市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阜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PPP合同和特许经营文件。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部分)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资产及设施无偿移交给阜康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2项目运作方式
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和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属存量项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模式运作,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城东、城西两个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属新建工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运作,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间与一期填埋场及其配套设备和二期填埋场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间一致(含建设期1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保留项目资产所有权(政府移交的车辆、垃圾箱除外),向项目公司转让特许经营权、资产使用权和政府移交部分的车辆、垃圾箱所有权,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正常运营的项目资产及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阜康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清运系统、垃圾转运站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二座。服务范围为阜康市规划城区(已建成部分)。项目资产含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
一、存量项目: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相关设备,资产内容含:
(1)垃圾中转站:城北设置中型转运站一座,占地面积1.99万平方米;城南设置小型转运站一座,占地面积为1.00万平方米;城东设置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占地面积为1.00万平方米;城西设置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占地面积为1.00万平方米。
(2)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设置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一座,用于将收集至分拣中心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分拣中心占地面积4896.00平方米。
(3)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36公顷,现状总有效库容为104万立方米。2007年8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现已使用9年。目前累积填埋垃圾量已达到72万立方米,占现有填埋区库容量的69.24%。填埋场(二期工程):填埋场占地面积16.95万平方米,有效库容123.94万立方米,与一期填埋场相邻。
(4)政府移交设备等资产。
(5)其他资产。
二、新建项目:对城东、城西两个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1)城东设置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位于冰湖东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方向,占地面积为1.00万平方米;(2)城西设置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位于北二路与东四路东南方向,占地面积为1.00万平方米。
3.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含存量项目及新建项目两部分,存量项目--生活垃圾处理一期工程填埋场及其配套设备经资产评估后价值为1812.45万元,存量项目--生活垃圾二期工程已实施部分建设总投资10318.60万元(含政府移交设备,暂按合同价计,最终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准),政府移交配套设备402.03万元(最终价格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准),新建部分建设投资2069.93万元(最终以政府部门审计价格为准),其他资产价格512.11。故项目总投资为15115.12万元,最终价格均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公司拟融资金额12000.00万元,占总投资79.4%。项目公司资本金3115.12万元占总投资的20.6%。
3.5本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由政府根据运营维护绩效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
按照项目总投资为15115.1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7.00%计算,垃圾吨补贴价格暂定为137.80元。
3.6质量目标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四、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4.1社会资本方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必须具备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投资项目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内容为准);4.2社会资本方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且未经政府方同意不得以项目作为融资担保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及相应的财务实力(社会资本方须按照资审文件的要求在阜康市设立政府监管财务账户,并在监管账户中存入资金7500万元,由政府监管社会资本方资金至采购工作结束),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企业的负债率不高于60%。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4.3社会资本方有良好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厂运营或餐厨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投资建设(含BOT、BOO)和运营或市政工程建设业绩,截止2016年5月底,应至少有1项规模不低于140吨/日的垃圾收集处理厂运营管理经验或3项总投资分别不低于2000.0万元市政工程建设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附证明文件(含项目运营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4.4社会资本方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社会资本方如隐瞒其重大经济纠纷,一经发现即终止特许经营协议,一切损失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社会资本方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含对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运营负责人的查询)。
4.5社会资本方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期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4.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的社会资本方,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下午18:3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业绩证明原件、在阜康县开立账户文件和打款凭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楼190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社会资本方请于2016年8月6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密封递交至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楼1902室七、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康市环卫局
联系人:马林雄 联系电话:18194875598
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刘颖 艾明洋
联系电话: 18034881569、0991-231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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