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下排水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对北林区双河镇下排水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工程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BC2016023
二、项目名称:北林区双河镇下排水工程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资金5,255,144元
四、招标内容:详见第二章
五、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开工时间:2016年8月 20日
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0日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凡具有法人资格:
3.1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款需施工方全额垫资,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回,工程款2017年12月31日前结算。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
7、本项目涉及遗留工程需要中标供应商自行协调解决处理。
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6年7月18日起截止至2016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 报名时请项目经理本人携带: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绥化市人和街96号、北林区政府院内
4、本次招标活动对报名供应商所提供的部分证书证件进行实地货网上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省采中心处理。
八、勘查现场时间2016年7月26、27日上午上午9时,由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政府组织并做好记录)。(如报名人未对现场进行勘查,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李景铭 1394552090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 12 日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政府采购招标大厅)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直接领取。
十二、招标文件的询问与质疑: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一)询问受理:
项目经办人 李先生 电话 0455-8315256
(二)质疑受理:
质疑人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时间为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质疑受理人:李先生 0455-8315256
十三、履约金和质保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100,000元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5%交纳
质量保证金按合同10%留取
付款时按合同金额留取
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请在2016年7月28日16时前存入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转讫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绥化市北林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绥化工行中兴大街分理处
账 号:0912034209264050140
汇款用途:BC2016023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绥化市北林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绥化工行中兴大街分理处
账 号:0912034209264050140
汇款用途:BC2016023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采 购 人: 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政府
地 址 :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内
项目联系人:李景铭 13945520908
采购机构: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经办人:李海军 8315256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
邮 政 编 码:152054
电 话:0455-8315256
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