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数量: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 大连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玉山石矿。
交货期: 到货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15日,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方以书面通知为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空调机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有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只接受制造商的报名;4)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安装资质或厂家授权安装资格。
6)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相类似或更高的同类产品业绩且每个业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总价等),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6-27 09:00:00起至2016-07-24 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购标支持银行转账或POS机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5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嘉鹏、董晓松(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电话:66341792、66341720
传真:020-6634179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邮编:510045网址:http://www.gdebidding.com 电子邮箱:pdf628@126.com3、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0-66341904(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 办理事项的咨询)供应商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
变更描述:投标截止日期即(第一步)开标日期:由2016-07-19 14:30:00变更为2016-07-25 09:30:00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时间(购标截止日期):由2016-07-18 17:00:00变更为2016-07-24 17:00:00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